▪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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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556号),为充实项目储备,加速推进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以下简称直接股权投资)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度第一批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推荐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金概况
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重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发展。为加快基金投资运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2020年起,每年从省财政用于出资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母基金的资金中安排50%规模,专项用于投资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重点企业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定的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二、推荐对象
注册地和生产基地均位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且在安徽省内纳税的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三、推荐方式
项目推荐采取集中推荐和动态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集中推荐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
四、入库条件
1. 企业规模符合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必须有股权融资计划。
2. 企业符合和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支持方向,符合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投资方向。
3.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思路明确,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
4. 企业生产技术先进,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预期效益好、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
5. 符合以上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及在省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可优先入库。
五、工作要求
1. 请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办事服务栏进行在线注册,指导企业通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基金直投系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2. 申报企业应按系统提示,据实、准确、完整填写《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库入库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申报的企业,将取消其入库资格,且2年不得再次申报。
3.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基金直投系统”申报开放时间截至到3月20日。请拟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