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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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报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案例并开展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案例征集、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摸排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案例
1. 报送内容。此次案例报送主要面向前五批单项冠军企业(示范企业、冠军产品)。案例内容主要围绕制造强国建设的方向与要求,介绍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能力、企业文化、质量品牌、经营绩效、产业协同、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和典型做法(编写要求参见附件1)。
2. 报送要求。组织单项冠军企业编写发展案例和专家点评,并做好审核把关。单项冠军企业作为案例推广的主体,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发展经验,提供的案例内容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可读性强。为做好出版发行相关工作的衔接,请各县区填写丛书预订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不作为正式征订依据)。
二、开展单项冠军企业摸排
1. 各县区要对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附件3),结合实际认真摸排,切实摸清本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报送的企业符合要求。
2. 填报企业应提供能够说明其主营产品在全球及国内市场占有率的相关材料,编制《培育发展方案》(附件4)并认真实施。
3. 各县区要填写《符合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企业汇总表》(附件5)和《三年内有潜力达到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企业汇总表》(附件6)。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符合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企业汇总表》《三年内有潜力达到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企业汇总表》《培育发展方案》、企业发展案例及丛书预订情况调查表纸质版(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附件2
丛书预订情况调查表
单位 |
预订整套数量 |
预订分册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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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不作为正式征订依据。
附件3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5.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冠军产品
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外,其他同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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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 |||||||||||||||
三年内有潜力达到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企业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所在地市 | 企业名称 | 主营产品名称 | 上年营业收入(万元) |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销售收入占比 | 市场占有率 | 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 | 从业时间 | 是否关键领域补短板 | 是否属于品牌示范 | 未来三年预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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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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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
符合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申报条件企业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所在地市 | 企业名称 | 主营产品名称 | 上年营业收入(万元) |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销售收入占比 | 市场占有率 | 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 | 从业时间 | 是否关键领域补短板 | 是否属于品牌示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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