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金融业部分)》申报项目审核表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业务咨询请联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服务处。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下一篇点击: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