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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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合政〔2020〕41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按照《合肥市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合经信工互〔2020〕27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开展合肥市支持5G+智慧城市等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实施细则》中申报类别4:支持5G+智慧城市等应用示范项目(由其他市直单位负责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符合《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应对照《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行文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规划标准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合肥市支持5G+智慧城市等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