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为有效地发挥中试基地(平台)在科技、生产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根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了解和吸纳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书面或邮件等形式提出,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
附件: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有效地发挥中试基地(平台)在科技、生产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依据《合肥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1〕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平台))是指具备固定场地、技术设备条件、中试服务能力,围绕前沿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中试需求,对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提供中试服务的产业化开放型载体。其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中试项目及产品性能、质量检测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对现有产品或技术的结构、性能、工艺进行重大改进,经过初步技术验证后,进行中间试验和小批量试生产。
3.加强产业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之间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在肥就地转化产业化。
4.利用中试条件优势,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中试基地(平台)可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双创孵化载体和我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及新材料、网络与信息安全等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单独建设,也可由产业领域内龙头企业牵头,带动领域内其他主体共同合作建设。
第四条 申报备案中试基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均在本市,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2.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3.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4.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科技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法人代表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第五条 申报备案程序:
1.中试基地(平台)运营主体登陆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提交申报材料。
2.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平台)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负责对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的中试基地(平台)运营主体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审核,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正式备案。
4.对获得备案的中试基地(平台),统一命名为“合肥市+技术方向+中试基地(平台)”并授牌。
第六条 申请备案须提交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平台)认定申报项目自评报告》;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自成立以来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中试基地(平台)管理制度复印件。
第七条 中试基地(平台)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经有关专家评估论证后,作为计划实施的基本文件和购置设备、仪器等建设投资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每年对获得备案的中试基地(平台)实行绩效评价。中试基地(平台)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评估报告,提交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和评价材料,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第九条 对获得备案的中试基地(平台),依据《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试行)》规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对投资建设中试基地(平台)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高500万元补助。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高100万元奖补。获得备案的中试基地(平台)纳入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支持范围,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撤销备案资格:
1.无故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或者连续两次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
2.管理不善导致严重服务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的;
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4.已不再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的。
因1、2、3项所列原因被撤销备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因2、3项所列原因被撤销备案资格的,纳入社会征信体系黑名单,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起已享受的财政资金支持等。
第十一条 通过备案的中试基地(平台),发生研究方向改变、分立、合并、更名、撤销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应提前 3 个月以书面形式提请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如不提出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其市级中试基地(平台)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
合肥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一、中试基地(平台)基本情况 |
|||||||||||||||||||
中试基地(平台)名称 |
|
建设时间 |
|
||||||||||||||||
所属产业类别 |
□集成电路 □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 □新型显示 □智能家电 □生物医药 □光伏及新能源 □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及新材料 □量子产业 □网络与信息安全 □节能环保 □其他 |
||||||||||||||||||
中试基地(平台)管理人员数(人) |
|
本科以上管理人员比例(%) |
|
||||||||||||||||
中试基地(平台)技术团队人员数(人) |
|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比(%) |
|
||||||||||||||||
中试基地(平台) 场地性质 |
□租用 □自有 |
中试基地(平台) 场地面积(平方米) |
|
||||||||||||||||
用于中试的公共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等投入金额(万元) |
|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数(台) |
|
||||||||||||||||
二、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运营主体基本情况 |
|||||||||||||||||||
申报运营主体名称(全称) |
|
申报运营主体类型 |
□高校 □科研院所 □新型研发机构 □企业 □双创孵化载体 |
||||||||||||||||
是否联合申报 |
□否 □是 (联合申报单位名称) |
||||||||||||||||||
中试基地(平台) 负责人 |
姓 名 |
|
性 别 |
|
|||||||||||||||
学 历 |
|
职 称 |
|
||||||||||||||||
手 机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
|
|
传真 |
|
||||||||||||||||
注册资金 (万元) |
|
成立时间 |
|
||||||||||||||||
近两年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 |
□无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
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 |
□无 □有(何时转化何机构的何项目) |
||||||||||||||||||
是否有承担科技重大项目的相关经验 |
□无 □有(近五年承担何项目) |
||||||||||||||||||
获得资质情况 |
级资质 |
认定时间 |
认定资质名称 |
||||||||||||||||
|
|
||||||||||||||||||
省级资质 |
认定时间 |
认定资质名称 |
|||||||||||||||||
|
|
||||||||||||||||||
市级资质 |
认定时间 |
认定资质名称 |
|||||||||||||||||
|
|
||||||||||||||||||
三、开展中试服务情况 |
|||||||||||||||||||
中试服务内容 |
□创新成果熟化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创新成果二次开发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创新成果工程化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创新成果工艺化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其他(请填写服务类型、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
||||||||||||||||||
中试基地(平台)有无研发或技术合作单位 |
□无 □有(合作单位名称) |
||||||||||||||||||
自成立以来中试基地(平台)服务情况 |
|||||||||||||||||||
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其中:中试服务收入(万元) |
年中试服务总量(次) |
中试服务企业数量(家) |
其中:中试服务合肥市企业数量(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合肥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平台)
认定申报项目自评报告
中试基地(平台)名称:
申报运营单位名称:
年 月
一、 发展基础
(一) 申报运营单位基本情况
1. 申报运营单位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服务效益、企业所处行业地位等);
2. 申报运营单位机构运行情况(包括部门设置、职责、管理运行机制等);
3. 申报运营单位自成立以来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复印件;
4. 申报运营单位自成立以来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
(二) 中试基地(平台)基本情况
1. 运营发展模式;
2. 服务领域、服务方向及优势;
3. 基础设施、中试服务设备和实验条件情况;
4. 技术团队/科研人才队伍情况。
二、 工作举措
自成立以来中试基地(平台)面向企业提供工艺验证、工艺开发、放大生产、测试验证等中试服务的情况、主要工作举措以及取得的成绩。
三、 典型中试项目介绍
详细介绍自成立以来中试基地(平台)服务的三个典型中试项目。
案例1:XXX中试项目
委托单位:XXXXX
服务内容:XXXXX
项目介绍:XXXXXXX
案例2:XXX中试项目
委托单位:XXXXX
服务内容:XXXXX
项目介绍:XXXXXXX
案例3:XXX中试项目
委托单位:XXXX
服务内容:XXXXX
项目介绍:XXXXXXX
四、 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 发展思路
结合中试基地(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做法,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
(二) 发展目标
包括总体目标、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及未来三年分年度目标,要求目标要量化、有显示度,可考核。
表1 未来三年中试基地(平台)建设目标
具体指标 |
年 |
年 |
年 |
年开展中试服务企业家次(家次) |
|
|
|
服务合肥市企业家次(家次) |
|
|
|
年服务收入(万元) |
|
|
|
拟转化科技成果数量(项) |
|
|
|
拟开展产学研中试合作项目数量(项) |
|
|
|
五、 重点任务
提出未来三年拟开展中试基地(平台)建设、提供中试服务的工作任务,内容要充实、完整、具有可行性。
六、 中试基地(平台)建设经费投入计划
对照未来三年拟开展中试基地(平台)建设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项目及资金预计投入情况。
表2 未来三年中试基地(平台)建设经费投入计划
序号 |
经费投入项目名称 |
年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
年 |
年 |
年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七、 组织落实
(一) 运营管理
(二) 项目投资
八、 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二) 制度保障
(三) 服务保障
(四) 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