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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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有效地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完善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2021年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一、申报名额
霍邱11
金寨11
霍山11
舒城11
金安11
裕安11
叶集7
市开发区11
合计84
二、入库条件
(一)依法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二)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有培养潜力,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原则上近一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1%。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行为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近两个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3.其他材料(纳税凭证、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专利、资质和标准等证书,所获荣誉有关证明等)。
四、入库程序
(一)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各县区经信部门对照标准进行初审上报。
(二)市经信局组织考察、评审、公示,确定入库名单对外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从培育库中产生。请各县区在2021年3月2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扫描件,)及推荐文件报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