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马鞍山组织开展2021年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6  浏览次数:1308

现将省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07621  


 一、申报重点

  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重点突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石墨烯材料、3D打印合金粉末、非晶合金及其他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202010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

  2. 申报产品提供不多于5JPG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签字盖章)。中央在马、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

2.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检测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查新报告等材料的完整性、发票的真伪、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要求100%现场核查,并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至市经信局(同时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由市级开展复审、50%现场核查,通过后推荐上报至省厅。

    3.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事项,选择首批次新材料评定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4.请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9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市经信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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