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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认定条件材料及奖补政策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1-3-18  浏览次数:2805

江苏省科技副总是怎样申请的?个人以及企业需要怎样申报?该项目针对哪些行业范围?下面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关于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认定条件材料及奖补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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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认定奖补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认定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一定期间内的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 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申报企业应具备(或拥有)以下资质之一:或省级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7、2016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19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6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6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认定材料

1、封面(同申报书首页)

2、目录

3、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书

5、合作协议书(指企业、人才、人才派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证明材料

8、企业营业执照(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9、企业资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10、已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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