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芜湖市进一步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30  浏览次数:1359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作为企业与政府、社会服务资源之间的联系纽带,必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规范。

2.各示范平台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开展服务,对照“七个不得”立即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及PDF盖章版)于4月2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邮箱。

3.各示范平台要持续加大宣传推广“皖企服务云APP”力度,力争早日完成任务指标,同步做好皖企服务云服务产品、服务活动、工作报表等信息报送工作。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附件:

XXX示范平台自查自纠报告

 

一、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一)总体安排情况。

(二)对照“七个不得”逐项检查情况。

(三)皖企服务云APP宣传推广情况(包括:宣传推广方法、完成企业数量、工作建议等)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三、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联系人及电话: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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