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资讯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好处和程序

文字:[大][中][小] 2021-4-6  浏览次数:1099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即将启动,申报好处和申报具体程序很多企业比较关心,小编整理了这两项政策内容,也整理了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和管理细则,一起了解吧。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
免费咨询电话:18755150066(微信同号) /0551-65318129
申报好处:
对基地内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高成长性企业重点培育以及工业互联网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解决方案遴选、标杆工厂建设等专项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对基地整体开展区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和申报级相关示范基地(区)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程序:
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组织申报工作,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所在地工信部门推荐意见,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证明文件,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附件2)。证明文件和申报书一式5份,A4双面打印,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给联系人。
对已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各设区市和园区要按照管理细则加强建设和管理,年度质量评估和复核工作将于年底前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政策项目申报卧涛科技经验丰富,欢迎您致电免费了解!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和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工业互联网在江苏省的创新发展、产业集聚、应用突破和生态构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聚焦重点、结合优势、科学布局、联动发展”为原则推进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主导产业领先、区域生态完善、自主安全可控,在产业支撑、技术创新、应用集成、基础设施、工作保障等方面形成示范作用,发展国内领先水平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
第三条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面向园区级,特色产业基地须在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工业互联网产业试点区聚焦工业互联网细分领域技术研发测试和产业化推广、创新资源汇聚以及创新主体培育;
第四条  “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面向江苏省级和省级产业园区,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创建、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创建条件
第五条  “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的创建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主导产业基础。主要衡量申报区域的主导产业规模、市场品牌、产业特色、龙头企业实力、示范资质等方面情况。
(二)产业支撑能力。主要衡量申报区域的网络/数据/安全/标识解析等领域技术实力、产品/解决方案水平、供应商/服务商竞争力等方面情况。
(三)平台建设应用。主要衡量申报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工厂示范、试点项目等方面情况。
(四)信息基础设施。主要衡量申报区域的网络覆盖、网络服务、标识解析、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情况。
(五)良性区域生态。主要衡量申报区域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产融结合等方面情况。
(六)政府保障措施。主要衡量申报区域的政策环境、组织机制、资金支持等方面情况。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材料由所在地设区市(区)工信部门推荐至省工信部门。
第七条 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互联网产业基地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意见;
2、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表;
3、产业基地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原件);
4、产业基地空间布局图;
5、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证明文件。
    第八条  江苏省工信部门依据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审和实地考察,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产业基地。
    第九条 江苏省工信部门根据本省相关政策对认定的产业基地进行表彰和政策支持。                            
第四章  管理方式
第十条  各设区市及园区要形成日常管理机制,对照基地约束性和引导性条件,补齐短板、提高质量、引领创新,积极开展基地内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的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江苏省工信部门负责对本地产业基地进行发展情况监测分析,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价,实行退出机制。
第十二条  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如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直接公告退出,不再对其进行发展质量评价。
第十三条  江苏省工信部门每年组织专家团队对已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开展发展质量评估和复核工作,如连续两年约束条件指标没有增长,将直接公告退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本细则由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负责解释。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