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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科技成果评价流程及材料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1-4-13  浏览次数:1442

铜陵市科技成果评价依据的是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规程开展的,铜陵市科技成果评价申请成功后好处多多,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好处:
1、企业申报项目和政府扶持资金的加分项;
2、申报(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
3、开展科技成果统计、推广、转化及信息交流、查新的主要来源;
4、对科技人员的研究、开发成果确认的重要方式;
5、各级主管部门对科技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申请咨询:0551-65300258

铜陵市科技成果评价材料要求:
1、应用技术成果应提供的资料
(1)研制报告(立项或选题背景、技术方案、技术原理、技术特征、主要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解决的技术难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存在和需要探索的问题);
(2)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原始实验记录);
(3)用户应用证明;
(4)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5)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6)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或证明;
(7)主要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解决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
(8)其他资料(包括计划任务书、合同书、质量标注、设计与工艺图表等)。
2、软科学研究成果应提供的资料
(1)研究报告(立项背景、主要研究内容、具体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性等,研究的科学价值和意义,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
(2)论文(论著)被收录和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3)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4)查新报告;
(5)其他资料(报刊评论、软件著作权、模型应用、国内外相关背景资料、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等)。    
不同类型的成果,上述评审资料种类和形式不同,但资料和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因虚假内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提供方承担责任。引用文献资料和  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资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后,重点介绍一下铜陵市科技成果评价流程:
1、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其建议评价日期前十五日,将《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整套评价资料交付委托方,委托方初审后应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经委托方审查受理的成果,由委托方向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提出评价需求,并提交已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和整套评审资料。
3、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对评审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同意评价则与委托方签署《科技成果委托评价合同》,不同意评价的则要说明理由。
4、评价机构与委托方达成协议后,共同商榷相关事宜,确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和正、副主任委员名单,拟定评审通知。
5、若采用会议评价,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在评审会议前五日,将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拟定的评审会议通知和整套评审资料送达每位评审委员,并将各位委员的签收回执传真至评价机构,同时告知委托方。成果完成单位应本着实效及精简节约的原则,协

助做好评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申请表》、《科技成果委托评价合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样本在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管网“评价中心”栏目中下载产生,具体操作方法见相关说明。
铜陵市科技成果评价申请咨询及代理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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