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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根据《安庆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监管办法》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林业局抽查、审核,对下列98家(其中复审49家、新增49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附后),拟认定为第五批安庆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安庆市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5日
附件:安庆市第五批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示名单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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