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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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发 (202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2018)5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支持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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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征集类别
包括购置工业关节机器人、工业物流作业机器人两类。
1. 工业关节机器人:在工业生产制造业中使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具备四轴及四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工业机器人,具有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驱动器与末端执行器等执行机构;主要用于焊接、喷涂、搬运、打磨、加工、压铸、装配及拆卸、测试、人机协作、3C电子等场景。
2. 工业物流作业机器人:面向工业生产制造中具备高性能的有轨或无轨的智能化搬运、巡检等作业机器人,主要包括行走机构、嵌入式控制器、引导装置等部件,能够自动执行货物搬运功能,具备一定负载能力,具有灵活抓取和操作能力,可在工作领域内任意移动,在立体空间实现到达指定位置和姿态;主要用于汽车、冶金、医药、石化、新能源、采矿、仓储等场景。
二、支持方式
按照设备购置额分三档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其中:机器人购置额在150万元(含)-350万元的项目,给予20万元奖补;机器人购置额在350万元(含)-700万元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补;机器人购置额在7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100万元奖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项目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网上填报);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地点、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3. 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16日之间购买工业机器人的清单(附件2)、发票和流水扫描件、合同扫描件;机器人在企业车间或产线上使用的电子照片(每个机器人1张照片,像素1600*1200以上,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7.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三)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报送入口在“2023年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填报,市、县经信局审核后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24时,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 自2020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2. 自2020年以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单位;
3. 已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四化”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