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推荐 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县区经信局按自愿原则从所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推荐1家参加评选。
二、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以及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和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可推荐在本区域(城市)内注册的1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参加评选(同时具备以上多个条件的区域或城市只能推荐 1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可直接推荐。上述平台不占用所在市名额。
三、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 〔2017〕156号)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四份,加盖被推荐单位公章)等纸质文件及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企业发展服务科。
政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