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3号)《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并指导本辖区内有关单位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项目”)。
2. 加强对本辖区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服务指导和进度跟踪,实时了解项目评审立项情况。
3.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8日前,汇总本辖区申报的重点专项项目,并将汇总清单报至市科技局资配科备案。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