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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请各地于6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推办。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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