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高新区开展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21年第一批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6-9  浏览次数:1305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21年第一批入库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在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一)新引进项目:指在高新区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区内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二)技术改造项目: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迁建、单纯购置等)。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搬迁项目(包括扩建),含搬迁入园、租赁转自建、存地扩建3类;    二是普通项目。

搬迁项目(包括扩建)参照新引进项目要求,普通项目要求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版;

(三)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扫描版;

(四)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不动产权证之一的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除提供出租方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之一的原件扫描版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版);

(五)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承诺函(参考模板见附件2);

(六)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将扫描件(PDF格式)按要求顺序上传,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如有Word版本可直接上传。

三、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通过网址进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进入页面后进行注册、登录(已注册过的企业需用原帐户直接登录),按要求填报有关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

(二)审核流程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转上报市经信局。详细操作见附件3: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核操作指南。

市经信局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等工作,并将最终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局网站公布。

四、报送时间

请项目单位于6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623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通过系统转报市经信局。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项目可研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中必须提供拟购置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市场价格、购买数量及总价等内容。

2、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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