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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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30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绿色工厂申报。
1、各地可从现有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中择优推荐,我局将根据我市企业情况结合各地推荐意见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上报(省级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2个,各区县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户)。
2、推荐的绿色工厂指标应与我省已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进行对标,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且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合成氨、甲醇、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有关情况应在评价和推荐材料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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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相关区县经信局抓紧督促前五批绿色工厂名单内未完成自我声明的企业(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辉汽车电器(黄山)股份公司)开展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确保7月10日前辖区内国家级绿色工厂在 “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全部完成自我声明,否则将影响我市推荐数量。
(二)绿色设计产品申报。
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1年5月)”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三)绿色工业园区申报。
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推荐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我局将根据我市工业园区情况结合各地推荐意见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
选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五)申报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1、各地于2021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及汇总表1份,企业或园区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报送我局。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我局。
2、各地要对推荐的企业严格把控,存在“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相关情形的不得推荐。同时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的把关,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荐工作。评价报告有关要求和表格电子版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3、申报材料要双面印刷,内页不使用铜版纸,封面不使用硬纸壳类材料,书脊位置用黑体字注明申报企业或园区名称。
请各地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有关通知文件,严格按申报条件和时限等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安徽省2021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
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安徽省黄山市 县(区)推荐汇总表
绿色工厂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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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厂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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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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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产品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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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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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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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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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园区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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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园区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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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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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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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链管理核心企业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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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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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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