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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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经信局部门对照省经信厅通知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要求从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
2、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4:30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市经信局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合肥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