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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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国科区办〔2020〕24号)精神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226号)、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21〕109号)通知要求,为做好高新区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进行转发,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行政机构不能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中央在皖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预算单位及企业不属于中央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二)直接补助类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6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佐证材料),没有主持在研中央引导资金以及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支持。直接补助类项目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下同)和主持人至申报截止日3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逾期未验收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予支持,企业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一般不再支持。
(四)直接补助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及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2021年中央引导资金对承担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攻坚力量体系建设和“百城百园”行动的任务单位优先推荐支持。
(六)项目要符合各领域规定的支持方向和资金用途,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等有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7月7日8:00,关闭时间:2021年7月26日17:30。
(二)类别1-类别6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并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6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面向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2020年度全省开发区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重复支持),择优支持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3类合同,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符合条件的高新区每家支持2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
类别8的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先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合肥”官方平台中对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下载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报送。各申报单位于7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2),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24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60125009@qq.com,邮件主题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在市科技局完成网上审核后,于7月28日前及时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
(四)根据《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科研设备采购、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皖科资〔2019〕33号)执行,引导资金统筹用于研发活动的直接费用支出;项目验收参照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执行。申报类别8的项目,按照附件3、附件4相关要求,科学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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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清单(样表) |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牵头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参与单位 | 联系人及手机号 | 申请省补助经费 (万元) |
业务归口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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