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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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2021年合肥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申请时间流程,请大家注意最后的时间!即将截止!!其中关于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补助本文已经为大家整理,请知悉!详情大家可以联系在线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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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申请时间及流程
1.各有关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通知所在地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内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中的“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已开放,关闭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下午5:30)。
3.申报单位经所在市科技局审核后,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提交市科技局。
4.各有关市科技局接收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下班前汇总后统一送(寄)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一楼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材料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5.绩效评价申报材料根据网络申报系统要求填写,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组织其他相关材料。
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补助
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合肥市在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人才招引、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一)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由依托单位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合作共建,共建方签订具体投资协议,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落实物理空间。
(二)运营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五年内,每年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并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三)人才招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等市现有人才政策支持。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及所孵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所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培育企业积极申报市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支持。
对于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或对产业发展创新有巨大促进作用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可按照第四条中的支持类别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已签订共建协议并得到相关政策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如申请本政策支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由同一主体在本市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本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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