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22  浏览次数:1219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市监函〔2021〕130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个人等,均可申请标准化项目奖补支持。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6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的企业、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后,应关注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资料,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报范围为列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支持政策”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标准化项目。

申报主体须提供如下通用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4)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5)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附件3)。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多个标准化项目奖补的,通用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第一款:支持开展标准制定。

1.申报条件: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上三项排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以上两项排名第一位)、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且排名第一位)的,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3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10万元。

2.申报范围:

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已有标准文本的;标准的实施时间在2020年7月1日之前,标准文本印刷出版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

3.申报材料:

(1)通用材料;

(2)其他材料:

国际标准:①国际标准提案及国际标准提案投票结果文件复印件;②国际标准工作组历次会议决议文件复印件及参加国际标准工作组会议签名表;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国际标准制修订情况相关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

国家、行业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文本原件。

省、市地方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备案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原件。

团体标准:①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公共管理等工作中被政府采信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被实际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原件。

第二款:支持试点示范工作。

1.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排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AAAAA、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2.申报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批准的项目。其中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的项目。

3.申报材料:

(1)通用材料;

(2)相关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第三款:支持技术组织建设。

1.申报条件: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奖补150万元、90万元、30万元,分三年兑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奖补75万元、45万元、15万元,分三年兑现。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给予奖补15万元,分三年兑现。

2.申报范围:

批准文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项目。

3.申报材料:

(1)通用材料;

(2)相关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2019年、2020年已申请过该奖补项目的单位,需要另外提交截至本奖补时间之前有效开展工作的相关证明资料、工作总结。

第四款:支持开展合作交流。

1.申报条件:

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研讨会、国家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2.申报范围:

承办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

3.申报材料:

(1)通用材料;

(2)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研讨会、国家重大标准化活动的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根据财政预算总额及项目申报数量进行统筹安排,同一单位获得标准化奖补资金累计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并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申报主体须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查验,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称必须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请一并上传PDF盖章扫描件(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及word版附件1-3。

(五)网上申报受理通过后,申报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通用材料、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中间用彩纸隔开,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时送往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供现场查验,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市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405室。

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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