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年市财政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21  浏览次数:1223

合肥市为实现全市2021年度生猪稳产保供的目标任务,对全市生猪生产稳产保供进行奖补。按照市级财政计划,安排我县142.79万元生猪生产补助资金。现将《庐江县2021年市财政生猪稳产保从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做好对符合申报条件养猪企业的宣传工作,并督促养猪场按《方案》要求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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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庐江县2021年市财政生猪稳产保供奖补
资金使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稳定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进一步增加我县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保障我县生猪生产持续增长。经研究决定,利用合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市级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农〔2021〕456号)142.79万元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支持我县生猪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补栏、良种引进、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提升、规模猪场新(改、扩)建等方面的支出,年底将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一、补助对象:县域内正常生产的规模养猪场。
二、补助标准:
1、生猪补栏和良种引进奖补:仔猪一次性引进50头以上,按100元/头标准进行补助;单场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引进种猪达到10头以上,按500元/头进行补助;单场(户)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全县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2、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奖补:项目总投资不少20万元,财政奖补10万元;全县奖补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3、规模猪场新(改、扩)建奖补:新建饲养圈舍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改、扩建饲养圈舍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购置饲养、环保、防疫设施设备等;项目投资额不少于40万元,财政补助20万元;全县奖补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条件:猪场生产正常,且位于非禁养区;养殖档案完整、制度健全;选址在布局设计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四、项目要求:
1、本次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由符合申报条件养猪场自行申报。
2、种猪引进对方场必须是祖代场以上,需提供种源企业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引种证明(祖代种猪需提供系谱资料)、购销合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及申报单位相关资料;
3、仔猪引进需提供购销合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及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等。
4、规模养猪场申报猪场新(改、扩)建或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建设的(单场只允许申报一项建设内容),均须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文本》,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材料一式2份由所在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6、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予以兑现补助。
7、庐江县2020年市财政生猪稳产保供结存的奖补资金依据本《方案》执行。
本《方案》由庐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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