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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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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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符合《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28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上云用数等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的企业。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资料填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办法》及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上传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且保持一致。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8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文件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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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所在县区 |
名额 |
1 |
高新区 |
4 |
2 |
经开区 |
4 |
3 |
新站高新区 |
3 |
4 |
安巢经开区 |
1 |
5 |
肥东县 |
2 |
6 |
肥西县 |
3 |
7 |
长丰县 |
2 |
8 |
庐江县 |
2 |
9 |
巢湖市 |
2 |
10 |
瑶海区 |
1 |
11 |
庐阳区 |
2 |
12 |
蜀山区 |
2 |
13 |
包河区 |
2 |
合计 |
全市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