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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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企业在省经信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上完成填报,上传材料。
(二)县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4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和现场核查,并联合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附由“企业云”生成的项目汇总表)。请务必保证网上推荐项目与推荐文件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资金由省市财政共同承担,与省市其他政策按照不重复奖补原则执行。其中,申请“首批次、首台(套)产品示范应用奖补项目”的企业,不再享受《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中同类条款支持。
(二)企业网上申报务必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命名规范、扫描清晰、纸张方向正确、按顺序排列文件。需出具投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在审计报告中采用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相关表格(附件2)列明相关投资额。对未做到上述要求的企业(项目),请县区经信部门及时退回要求整改。
(三)企业在县区经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省经信厅通知文件中《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中的类别为准),由县区经信部门报送推荐文件时一并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
(四)请县区经信部门在受理申报项目时同步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填写登记表(附件3),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五)请县区经信部门于8月16日12:00前将审核经办人员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办公号码)发至邮箱,以便开通“企业云”账号及权限。
(六)市经信局将组织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存在弄虚做假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所在县区的全部项目退回重新审核后上报。
合肥市声谷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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