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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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软件、智能家电、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创意文化等12个产业链企业认定申报的条件是什么?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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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12个产业链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软件、智能家电、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创意文化等12个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业务。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创业文化产业除外。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存在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12个产业链企业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