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合肥市"科技兴粮"和"节粮减损"奖补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1-11  浏览次数:1323

根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 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发改部分)>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21551 号)要求,计划组织开展 2021年合肥市"科技兴粮""节粮减损"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科技兴粮和节粮减损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企业,均可申报。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奖补项目及申报要求

(一)"科技兴粮"项目申报条件。

1.对涉粮企业实施粮食深加工项目建设,延长粮食产业链,提高粮食附加值的;涉粮产业化龙头企业、"两项工程"示范企业、"优质粮食工程"企业等,加大科技应用,实施加工、烘干等关键设备环保、智能、标准化建设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或扩大产能并更好保障市场供给的,按照当年度关键设备采购投入金额的 20%,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达到招标要求的,需提供项目招标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关键设备采购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2.对企业开展涉粮类技术研发,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及通过第三方检测、制定行业(地方)标准(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并于《若干政策》有效期内转化供应市场,更好提升粮食品质、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按新产品研发投入金额20%,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研发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6)制定的行业(地方)标准文本复印件;

7)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新产品研发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研发投入资金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设备或物资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

8)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9)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节粮减损"项目申报条件。

企业仓储设施实施绿色、低温或准低温、气调、浅层地能、保温隔热等储粮技术应用改造,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通过智能粮情监控,提高储粮精准化管理水平,保障数量质量安全,降低粮食损耗的;企业实施粮食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提升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指标监测能力,确保储粮品质,减少粮食损失的,按照当年度技术改造投入费用的 20%,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达到招标要求的,需提供项目招标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技术改造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28日——218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与线下相结合。政策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企业注册",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点击"企业登录",按照流程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各申报企业准备纸质材料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


四、县级审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形成奖补项目审核报告,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审核上报申报材料。并于2022331日前将审核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发改委。


五、工作要求

请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及申报材料接收、审核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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