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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蚌埠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程序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11-25  浏览次数:1069
    

蚌埠市企业申报2022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开始!通知发布指出该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安排,卧涛整理申报重点和材料等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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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给蚌埠市科技局,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网上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递交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照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项目类别排序行文推荐,于2020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申报材料(各一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对照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凝练,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确保上传的附件材料清晰、完整,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照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领域,强化项目申报指导,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3.申报高新技术专项,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审核;申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科技惠民专项、科技合作专项1-2,由市科技局农社科负责审核;申报科技合作专项3-5,由市科技局成果科负责审核。

申报其他要求:

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创新型县(市)等创新创业载体推荐、申报项目。突出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实施项目,鼓励与县区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引导科技资源向基层、企业聚集;鼓励与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把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审重要指标。

限额申报: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技术专项(不含量子信息领域)、科技惠民专项(不含生命健康领域)各县市区限额申报,其中市开发区、宁国市各2项,其他县区各1项(广德为省直管县级市,省科技厅给予单独指标);宣城光伏研究院1项;省级高新区(宣城高新区)1项,不占全市限额指标;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限市开发区、郎溪县、宁国市申报。其他项目申报数详见附件《2022年度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数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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