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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安徽省(合肥芜湖宣城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和认定时间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11-25  浏览次数:1382
    

关于安徽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和认定条件指标内容汇总如下,包括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蚌埠市等各市及奖补政策,还请大家参考!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专人指导为你在线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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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1批/月

 

二、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指标

二、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安徽省(合肥芜湖宣城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文件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四、某些地市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如亳州市谯城区对达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标准并被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纳入信息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五、贷款贴息。如合肥市肥西县对申请科技贷款经审核通过的企业,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的贷款业务,县财政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40%给予企业补贴,贴息累计不超过3次。

六、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增加印象分。

 

合肥市高新区政策扶持

1.设立“科技创新产业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高新区重点发展的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大数据、大健康、新能源、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科技服务等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单位。 (2018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若干政策措施)

2.企业发展全周期金融扶持政策

初创期企业企业投保科技保险补贴。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投保以下科技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40%补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

成长期企业支持开展直接债务融资。对成功实现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的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发行额的1.5%,最高不超过7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按安徽省相关政策执行。(2018年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3.企业发展全方位金融服务环境政策

设置金融创新奖,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制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和差别管理政策,通过评估的,按实际成效给予金融机构奖励,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设置优秀金融机构奖,对银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分类评估,并根据实际成效给予金融机构奖励,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18年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1.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2.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或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完成的技术合同交易,按年度累计交易总额的1%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科技创新奖补)

4.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每孵化培育或引进1户在开发区落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企业,分别给予孵化平台0.3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新落户在双创平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其两年的房租补贴,第一年按照10元/平方米/月、第二年按照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补贴,补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对于海外留学生创业团队(博士学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认定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6.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内经认定的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至少拥有I类知识产权1件或者II类知识产权6件且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量在3件(含)以上,按照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企业运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

7.科技贷业务:银行向经开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在企业提供40%抵押物的基础上,由风险资金池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1.2倍。

8.对经科技局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科技贷业务,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策)

 

长丰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落实国务院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范优化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阜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1、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担保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担保机构20万元奖励。(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

2.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县给予5万元奖励。

 

芜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产学研合作

上年度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下同)或5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高于3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为A类,支持比例为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以付给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的到账资金为准)的40%、不超过80万元;其他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为B类,支持比例为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的35%、不超过5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三产高新技术企业为C类,支持比例为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的30%、不超过30万元;其它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已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有效发明专利或经市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且上年度有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和科技研发投入的企业)为D类,支持比例为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的20%、不超过8万元。养殖业企业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芜湖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若干政策)

 

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规模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符合孵化条件的入驻企业,发放20万元“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技术成果,以及用于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仪器共享和专家咨询等方面支出。所需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区)级财政各承担50%。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对新入选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75%扣除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的10%予以补助,单项成果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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