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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2022年申报时间奖励和申报流程指标

文字:[大][中][小] 2021-11-26  浏览次数:776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2022年池州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具体包括申报时间奖励和申报流程指标、条件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咨询小编为您免费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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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高新技术专项和科技惠民专项:江南集中区2项;贵池区2项;东至县2项;青阳县2项;开发区1项;石台县1项。市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 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各限报1项。

科技合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各县区各限报1项。

人口健康项目由池州市人民医院推荐2项(30万、10万各1项)。

生态环境2个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推荐到市科技局

省级高新区1个项目由贵池区会同高新区协商推荐。

 

池州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奖励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原则上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科技惠民专项中人生命健康领域的临床研究项目、标准化研究领域(A类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类地方标准)项目按照A类3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资金投入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池州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时间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督促推荐项目单位于2021年12月22日前完成项目网上提交,并将推荐文件一式两份2021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市政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池州市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1、原则上优先推荐科技项目库内的项目。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必须严把材料关,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不符合省厅申报通知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对项目基本申报要求审核不严,造成申报指标浪费的县区,市科技局在下一次项目申报指标分配时将予以削减。

3、各推荐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4、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必须秉承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将拟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做到推荐工作合理规范,透明可查。

5、部分项目如推荐项目数超过省厅下达指标,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市科技局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到市科技局,由对口业务科室分别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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