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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1-5  浏览次数:1206
    

2022年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条件、材料、流程等细则来了,关于该项目补助标准,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出来,那么如果合肥市的企业想要申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资金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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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政策类别

创新政策

二、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补助标准

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以下简称租用单位),分别享受省、市(县)补助。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运行和人员培训等。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四、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条件

仪器设备拥有单位即出租方、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即租用方。

五、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材料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管理单位及租用单位,每年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由所在市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报省科技部门。

六、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流程

(一)统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和信息表,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其中高校院所申报材料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局审查上报: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审查公示: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一步核查,核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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