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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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2022年合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和四级联建培育申报条件类型和申请时间流程内容,有问题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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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和四级联建培育定义
(1)星级农家乐:利用农村庭院、农林牧副渔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文化资源,为游客提供以农业、农村和农家乐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劳作、修学、康体、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2)文化旅游名县(市、区):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县(市、区)政府推动力度大,文化旅游发展水平较高,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县(市、区)。
(3)特色旅游名镇: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特色明显,政府推动力度大,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较高,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建制镇(乡、街道)。
(4)特色旅游村:具备旅游资源特色明显,乡村旅游形成一定规模。在本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心村、行政村和自然村。
(5)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经营、农耕文化、农家生活、乡村风情风貌等为依托,吸引游客到乡村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科普教育、娱乐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休闲农庄、农家乐、农业观光园、农业科技示范园等。
合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和四级联建培育申报条件流程
(1)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已于去年全面下放,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34/T 755—2013)的标准要求,有序开展2022年度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为农家乐转型升级做好储备,打好基础。
(2)“四级联建”培育工作必须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特别是申报特色旅游名镇的,需要有乡村旅游示范村或特色旅游村 1 个,经当地文旅部门初审合格,纳入“四级联建”培育范围。
(3)纳入“四级联建”培育范围的创建单位,必须具备《文化旅游名县(市、区)评定》(DB34/T3389-2019)、《特色旅游名镇评定》(DB34/T2525-2019)、《特色旅游村评定》(DB34/T1931-2019)、《休闲旅游示范点评定(乡村)》(DB34/T3392-2019)的基本条件。本次培育实行无名额限制。
(4)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培育合格后,由所在地文旅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评定为县(市)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并报市文旅局参与市级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评定。
(5)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培育合格后,报市文旅局初审合格上报省文旅厅验收。
合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和四级联建培育申报时间
(6)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要加强对“四级联建”创建单位的培育,要本着“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上报一个、宁缺毋滥”的原则,本年度“四级联建”创建单位申报时间暂定于6月底,届时将组织市级“四级联建” 集中评审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四级联建”创建单位需准备如下材料:宣传片(时长为5分钟,同时便于今后推介使用)、创建工作PPT(主要为验收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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