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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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助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自2022年起,遴选一批“协同创新100强”企业。根据《合肥高新区2022年支持企业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合肥高新区协同创新100强企业入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合肥高新区协同创新100强企业入库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条件
采取“自主申报、择优入库”的方式,遴选“协同创新100强”企业,每两年遴选一次,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内部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或建有企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2、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研发经费强度不低于3%;
3、企业拥有稳定的、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稳定的科研成果产出,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量不低于5项;
4、企业注重与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与高校院所在研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1项。
二、申报材料
(一)研发投入
1.科技人员数:提供公司人员社保证明及人员花名册;
2.本领域高层次人才数量(人):提供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新引进人才数:提供2021年新入职人员2021年1月-2021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人才:提供新引进人才学历证明;
4.企业营收: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营收审计证明;研发投入: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审计证明;
(二)研发产出
1.科技类奖项:提供科技奖项证书;
2.重大科技专项:提供科研项目批复证明、国家和省科研经费到位证明(银行转账证明);
3.标准制定: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具体见说明文件。
(三)协同创新
1.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产学研究合作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数: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2.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时拨付给高校院所的经费(万元):提供企业拨付给高校院所的资金来往证明(发票和转账证明);
(四)平台建设:提供研发平台批复文件;
注:所有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申报系统里有相应的文件说明提示,请按要求上传。
三、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2022年02月11日—2022年03月04日,登录企业申报系统,进入相应的模块填写并上传相关盖章证明材料,等待政务端审核。
第二阶段: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03月04日。线上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下载申报书,并将申报书盖章送到合肥高新区科技局1003室。
(二)公平筛选
按照《合肥高新区2022年支持企业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工作方案》要求,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名单审定
由合肥高新区科技局领导小组对拟入选的企业名单进行审定,并征求区内相关单位意见,形成最终入选名单。
(四)支持政策
对入库的企业授予协同创新100强企业称号,协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排名前15)分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要求企业归还已领取的奖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2、所涉及的奖补资金,与高新区现有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