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2  浏览次数:1435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按照《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皖科政〔2020〕22号)规定,决定启动2022年度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9年和2021年公布认定的共计61家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各有关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通知所在地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内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中的“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已开放,关闭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下午5:30)。

3.申报单位经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后,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提交市科技局。

4.各有关市科技局接收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4月30日下午下班前统一送(寄)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一楼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材料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5.绩效评价申报材料根据网络申报系统要求填写,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组织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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