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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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商务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中小企业国际 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芜商贸发〔2019〕152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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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书面材料申报时间为2月6日— 3月31 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待商务部业务系统中小开资金管理平台开通后进行。
二、 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商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并将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点。企业申报要求详见《实施意见》中附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 见》规定的支持方向、项目标准、材料要求等进行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3.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讲和解答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完成“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的信息录入,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补尽补,充分发挥中小开资金引导作用。
三、 兑付时间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成 审核后,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和完成相关程序后于 4月15日前将中小开资金兑付给相关企业,4月30日前向 市商务局、财政局上报资金兑付情况和资金清算报告,并对 2022年度中小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报告 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