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7/1  浏览次数:1350

为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动全省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安徽省绿色食品协会、安徽广播电视台农业农村全媒体运营中心。
二、活动主题
皖美农品 绿色引领。
三、评选对象和数量

全省稻米、小麦、玉米、生猪、家禽、水产、中药材、蔬菜、林特、茶叶等10大类农产品及加工(附属)产品,共评选50个产品。

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名额(个)

合肥市

6

淮北市

4

亳州市

5

宿州市

4

蚌埠市

4

阜阳市

10

淮南市

6

滁州市

6

六安市

13

马鞍山市

4

芜湖市

6

宣城市

6

铜陵市

4

池州市

4

安庆市

14

黄山市

4

 

100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 法人注册地址、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均应在安徽省境内;
2. 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3.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 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
(二)申报产品条件。
1. 具有注册商标,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仅限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 产品质量稳定,包装标识规范,纳入国家和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近三年无抽检不合格现象;
3. 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4.产品市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5.连续使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3年以上。
五、活动流程
本次评选推介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2年6月下旬-7月上旬)
(一)印发通知。制定《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印发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并以滚动字幕形式在安徽农业科教频道播出,同时通过安徽农村广播进行宣传。
(二)举行启动仪式。省农业农村厅、安徽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启动仪式,并通过农民日报、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安徽卫视客户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新闻,进行宣传报道。
启动仪式时间:6月下旬;地点:安徽广播电视台;参加人员: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 “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部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新闻媒体代表。
(三)开辟专栏。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安徽卫视客户端开辟“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推介活动专栏,根据每个阶段情况,全程跟踪宣传报道。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7月中旬-8月上旬)
(一)主体申报(7月中旬)。由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自愿申报(每个生产经营主体限申报1个产品),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下载申报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 《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推介申报表》(附件1);
2. 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协议;
5. 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5张;
6.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明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附申报表和图片电子文档),于7月20日前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级初审(7月下旬)。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申报主体、产品进行资格和材料初审,结合现场考核择优推荐。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部门。
(三)市级推荐(8月上旬)。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经综合评审择优推荐100个产品(名额分配见附件2)。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报省绿色食品协会(联系人:袁谢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39号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实验楼二楼东)。
第三阶段:组织评选(8月中旬-8月下旬)
(一)网络投票(8月中旬)。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省绿色食品协会对所有申报产品进行整合分类,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安徽卫视客户端进行宣传;安徽广播电视台农业农村全媒体运营中心负责设计投票软件,并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按得票顺序确定80个产品为初选产品。
(二)专家评审(8月下旬)。对网络投票产生的初选产品,组织专家评审,确定50个产品为候选产品。其中“地标+绿色”“地标+有机”产品优先列入候选产品。
第四阶段:公示发布(9月上旬-9月中旬)
(一)公示。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安徽卫视客户端对候选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取消资格并依次替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
(二)发布颁奖。省农业农村厅、安徽广播电视台联合举行颁奖仪式,发布“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并颁发奖牌,通过农民日报、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安徽卫视客户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新闻,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颁奖仪式时间:9月中旬;地点:安徽广播电视台海豚MCN直播基地;参加人员: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和“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获评产品主体负责人和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代表。
第五阶段:展播推介(9月下旬-12月底)
(一)对评选出的“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由获评产品主体提供素材,安徽广播电视台农业农村全媒体运营中心负责编辑制作60秒视频,在安徽卫视客户端展播,播出时间50天;在安徽农业科教频道开设《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展播》专栏,每期播出3个产品,连续播出16期;通过安徽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矩阵(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对获评产品进行展播推介。
(二)在安徽农村广播金色田园栏目开设《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专栏,邀请获评产品主体负责人对获评产品进行宣传推介,每期播出2个产品,连续播出25期。
(三)对排名前20名获评产品,由安徽广播电视台《三农时空》《皖美乡村》专栏现场采访,并进行展播推介。
六、结果运用
(一)获评产品由省农业农村厅授予安徽省“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
(二)获评产品优先列入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省绿色食品协会、安徽广播电视台农业农村全媒体运营中心年度重点宣传推介范围。
(三)获评产品品牌优先列入安徽省有影响力的“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候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候选。
(四)获评产品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优先列入认证农产品管理项目资金支持范围。
(五)获评产品申请绿色食品续展、有机农产品再认证优先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农产品检测项目资金支持范围。
(六)获评产品优先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全国农交会地理标志专展等有关展会,并优先推荐为金奖产品候选。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2022年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推介活动,是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动全省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两强一增”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做好评选推介活动各项工作。
(二)客观公正,精心组织。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按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精心组织,指导当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评选推介活动,并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本次评选推介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以评选推介之名向参评企业摊派、收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把品牌宣传贯穿于评选推介活动全过程,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主流媒体和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推介,营造广大消费者参与评选推介活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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