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合肥市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8/17  浏览次数:1382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后备箱”富民行动,推动乡村农副产品向旅游产品转化,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创建对象
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是指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备,依托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综合体、游客集散中心、景区景点、民宿、高速服务区和服务驿站等设立,销售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和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为乡村旅游游客提供购物服务的乡村旅游购物场所(区域)。
二、基础条件
(一)交通便利化。基地可进入性好,交通便捷,设施完善,具有三级以上直达公路,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接待容量相匹配的停车场,相关标识规范、醒目。
(二)环境景观化。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水、污物、乱放现象。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基地布局合理,购物场所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购物环境干净、整洁。道路两边景观优美、基地所在地的自驾游线路布局合理、顺畅。
(三)产品绿色化。所售产品绿色天然无污染,符合有机、绿色等相关标准。销售的农副土特产品属于绿色产品,旅游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
(四)管理规范化。基地管理部门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协调旅游发展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和谐相处的社区和乡村治理格局。市场秩序良好,有健全的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建立健全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收益。建立商品生产至售后服务全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可追溯制度。商品储存、保管和销售等环节规范,符合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旅游商品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五)服务人本化。能为自驾游和散客提供完善的旅游购物服务。有咨询服务中心或服务点,提供自驾游线路推荐、景点介绍、当地特产等宣传手册。收银设备安全,可以提供多种结算服务(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提供商品物流、代邮寄服务。设有公共休憩场地,设置数量足够的顾客休息座椅,可以提供免费饮水服务。示范基地内提供免费WIFI全覆盖。旅游购物与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休闲、养生等旅游要素有效衔接。
(六)商品特色化。打造辨识度高、满意度好、独具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提供个性化定制商品服务。旅游商品60%以上为当地特色农副土特产品。商品质量有保证,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和违禁及假冒伪劣商品,无旅游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旅游纪念品具有收藏、纪念、欣赏、馈赠意义或实用价值。
三、创建程序
“合肥市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按照“自愿申报、初评推荐、专家审核、公示认定"四个步骤进行。
(一)自愿申报
遵循自愿原则,由创建主体对标建设,向所在地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创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创建报告、基础条件达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合肥市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申请报告书》。
(二)初评推荐
所在地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申请认定的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上报。
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文件1份、创建主体申报材料3份(纸质)。
2022年,各县(市)区可推荐申报合肥市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单位个数不限,请于8月30日前完成报送。
(三)专家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视情采用材料审核、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认定。
(四)公示认定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对拟认定为“合肥市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通过公示后将发布正式确认文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广泛发动,推选出当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参评。
(二)严格标准要求。初评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认定基础条件和程序。参加认定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
(三)注重品质提升。健全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服务规范,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认真梳理当地旅游商品资源,提炼核心旅游商品,做好“新特优”文章,打造辨识度高、满意度好、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特色旅游商品品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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