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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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启动2022年马鞍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复审范围(附件1)为2019年(不含)前认定(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复审条件与认定备案条件一致,均按照《马鞍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备案管理办法(暂行)》(马科〔2019〕16号)和《马鞍山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马科〔2019〕17号)执行。
2、申报单位和复审单位将申报材料和复审材料(附件2、附件3)报送至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3、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材料的信用核查和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于2022年9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注明信用核查结果和材料审核结果)。
4、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对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最后以文件形式通报认定、备案和复审结果。
马鞍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免费咨询: 19855108130(手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