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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2022年滁州阳县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报程序时间和申报条件对象等内容,详情如下,有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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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凤阳县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2年度预计可利用秸秆500吨(自然含水率以内)以上(含500吨)的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市场主体。申报主体秸秆产业化利用方式包括秸秆肥料化(不含秸秆机械化还田、堆肥)、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含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制气等,不含秸秆发电)。
滁州凤阳县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需填写《凤阳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请验收表》(见附件1),经村、乡镇(街道、园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提供2022年1月-10月份秸秆收购、秸秆产品销售、秸秆储存加工、财务凭证四样台账等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主体2022年11月份、12月份四样台账等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1月5日前提供。
滁州凤阳县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报条件要求
1、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指导辖区内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县域内有关秸秆产业化利用市场主体要按照本通知和《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农字〔2022〕124号)等文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开展申报。
2、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实行自愿申报原则,本县区域内符合奖补条件的利用主体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凤阳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请验收表》(一式两份),每月秸秆利用情况四样台账复印件(台账内容参照附件2)、秸秆收储照片、生产利用秸秆照片。秸秆能源化利用主体同时须提供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主体须提供经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清洁化生产检测报告、设施设备台数及产能、每月生产秸秆成型燃料加工时数和供电部门用电量凭证(用电票据户头须与申报主体户头一致)等材料。牛羊等养殖饲料化利用主体须提供每月存栏量,牛羊销售证明材料(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肥料化利用主体提供每日加工利用量。秸秆果园覆盖肥料化利用主体提供主营产品的种植面积、生产利用明细和周期。秸秆制气主体提供生产加工记录,设备运行照片或视频,并提供供气证明材料。
3、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同时须提供乡镇政府或国土部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证明或土地合法手续,建有与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且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4、申报主体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申报材料于11月2日前报送,其中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其它利用方式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材料不齐或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秸秆四样台账主要内容
秸秆收购台账,主要包括:收购票据、秸秆收购登记表(记录收购农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收购秸秆种类及各种类收购量、每笔收购秸秆的原始种植面积),或者秸秆来源地村委会的证明等。
秸秆产品销售台账,主要包括:秸秆产品销售合同,销售票据、收货单位的入库单或过磅码单及收货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混合加工(如秸秆压块、基料等混和有其他成分)秸秆销售的以折实秸秆量为准。
秸秆储存加工台账,主要包括:企业用电发票、机械设备种类数量及技术参数、秸秆储存堆场面积,以及每月实时秸秆加工利用量和储存量。
财务凭证台账,主要是与秸秆利用企业(主体)资金往来的财务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