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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6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补助、流程和评价指标

文字:[大][中][小] 2022/11/21  浏览次数:1096

安徽省原则上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2022年很快就会组织开始认定。下面来快速了解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补助、流程和评价指标。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要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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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流程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按照分配名额将审查通过的推荐上报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年度培育计划确定公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经信厅认定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政策

(一)梯度化培育优质企业群体。

1.催生更多市场主体。大力开展"创业安徽"行动,发挥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创新创业安徽赛区大赛及赢在江淮等创业创新平台作用,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对获奖项目给予投融资方

面支持,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运用专利创新创业。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吸引更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加速集聚。

2. 实施"五企"培育工程。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遴选省专精特新企业500家,对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200万元,鼓励各地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补助。对迁入安徽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200万元。

(二)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3.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谷""中国声谷"等创新平台带动和转化作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争创更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并按省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4.实施补链强链工程。编制"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目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强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积极参与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竟争赛马等科技攻关。发布"工业强基任务表",每年滚动实施"工业强基"项目100个。

5.推动新产品首购首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每年开发省级新产品500项以上。落实"三首一保"政策,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每年评定首台套装备200项、首批次新材料40项、首版次软件100项左右。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

(三)数字化赋能提质降本增效。

6.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建立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原料供给、设计开发、生产营销、售后维护等环节,建立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新模式。落实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引导专精特新企业用户上云上平台,每年新增"皖企登云"企业6000家。对帮助我省中小企业具体实施上云上平台等项目的服务商,按照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100万元。

7.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在3A4A5A级的企业,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支持以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业PON(无源光网络)、5G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省级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100万元。

8.打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杆。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四化"改造全覆盖,省级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使用轻量化的数字产品或服务,每年培育技术改造示范线100条,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左右,打造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0个左右,并按省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实施的绿色化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到2025年,新增国家绿色工厂50家以上、省级绿色工厂300家以上。

(四)运用资本的力量助力企业发展。

9.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统计监测及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逐年提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专精特新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等信贷产品。持续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专项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合作银行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10.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发挥省"三重一创""专精特新"和十大新兴产业等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二期,吸引集聚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鼓励各地坚持以基金为纽带,推广"投资+招引""融资+融智"等模式,引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11.加快上市孵化培育进程。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提供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力争5年新增专精特新上市企业50家以上。推动省"专精特新板"扩容提质,助推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对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建立与北交所战略合作关系,设立北交所安徽服务基地,推动安徽四板与新三板精准对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按照省首发上市奖励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五)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12.着力保障生产要素。建立资源要素配置优选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给予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保障。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

13.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在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产业平台布局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便捷优化、社会服务高效集成的现代产业社区。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0个以上。

14.加强企业人才供给。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引才育才聚才,鼓励各地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工人列为高层次人才,在租赁住房保障、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营贷款、岗位补贴等方面配套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稳岗扩就业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按月向定向培养生发放在校学习补助,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

(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15.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每年培育"三品"示范企业100户以上、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省级新产品500个以上。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与龙头企业配套合作对接活动,构建"头部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生态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类专业性展会,组织举办"皖美制造畅行全球"展会活动,对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境内外展会给予倾斜支持。引导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省、市财政分别按50%3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16.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每年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000场以上,服务企业10000家以上,对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100万元补助。加快"皖企服务云"功能迭代,遴选优质服务资源入驻,完善政策直达、诉求办理、线上融资、企业信用等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质量认证、法律维权等服务。

17.培育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资本市场和工业互联网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加大新生代等企业家培养力度,开展专精特新企业高管订单式培训。鼓励各地组织专精特新企业领军人才赴发达国家学习。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实徽商服务卡、江淮优才卡等礼遇服务事项,形成爱护企业、爱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安徽省自主设定)

9.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满分3分)。

A.属于《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3分)

B.属于市级主导产业(2分)

C.属于县(市、区)主导产业(1分)

10.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情况(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A.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分)

B.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2分)

C.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内的企业(2分)

D.企业近三年在“创客中国”“创响中国”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2分)

E.企业有上市计划且已递交申请书(2分)

F.企业纳入当年度安徽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1分)

11.主导产品特色化情况(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A.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2分)

B.近三年获得安徽工业精品或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2分)

C.近三年获得安徽省专利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称号(2分)

D.近三年获得安徽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称号(2分)

E.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2分)

F.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工四证的军民融合型企业(2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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