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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2022年申报支持条件、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2/11/22  浏览次数:910

武汉市2022年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武汉市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了解一下,对于该项目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选项范围和支持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在武汉市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节能服务公司。

(二)项目申报范围。节能服务公司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产品,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非工业领域,对武汉市内的用能单位实施的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 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 节能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完工的项目。单个项目年节能量50吨标准煤以上(含),或年节能率在15%以上(含)。优先按照节能量计算。

(三)项目完工时间及投资要求。2021 年期间完工的项 目,项目在申报前原则上应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应在70%以上。

(四)项目合同格式。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2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应为节能效益 分享型合同,应有节能效益分享条款(合同签订时新国标未发布可采用原国标)。

(五)用能计量要求。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新建、异地 迁建项目;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国家政策,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第2021年第49号令修改)限制类或淘汰类;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设的项目;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组织要求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同编写《武汉市2022年合同 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项目属地管理 原则报区发改局。经对项目进行初审核实之后,区发改局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跨区的项目直报市发展改革委。

 

三、 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区发改局的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应附汇总表(见 附件1),按照项目所属类别进行分类,并注明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节能量、备案和合同号等。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 项目名称、项目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改造依托主体的生产  能力或规格型号及节能效果等,要求文字精练,不超过200字。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内容包含:节能服务公 司基本情况、项目概述、节能改造技术原理、项目节能量计算方法、项目投资额及回收期、商业模式、融资渠道、项目改造前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清单及管理情况等。 附件部分包含:节能服务公司营业执照、合同原件、项目的 备案文件、项目申报承诺表、财政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备选项 目申报表等。对于项目总投资高于1000万(含)或年节能 量超过2000吨标准煤(含)的项目,需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能源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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