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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马鞍山绿色工厂申报时间材料和创建实施方案

文字:[大][中][小] 2022/12/14  浏览次数:1143
    

2023马鞍山绿色工厂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想要申报绿色工厂的,来看看以下具体的马鞍山绿色工厂申报时间材料和创建实施方案,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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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绿色工厂申报时间(参考2022年)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第五条要求。即从事实际生产过程的制造业企业。

(二)各市经信局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暂行办法》推荐程序,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优先支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或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企业申报。

(三)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四)各市经信局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26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一份)报送我厅,同时通过“企业云”服务平台将企业电子材料提交我厅。

 

马鞍山市绿色工厂创建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的战略部署和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99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厂。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紧紧围绕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以钢铁、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机械、医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领域,每年创建2家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

二、实施内容

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鼓励企业加强能源环境管理,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自主使用先进适用的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持续推动工厂用能结构优化,逐步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新建或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通过树立推广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方式构建企业绿色发展模式。每年择优筛选一批符合绿色工厂要求的企业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

创建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扩大绿色工厂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营造绿色发展氛围,每年创建2家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

 

三、组织管理

(一)年度创建计划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结合辖区内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园区进行储备培育,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在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创建名单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据此编制年度绿色工厂项目储备库。

(二)单位自主创建

1.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对照绿色工厂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完善基础硬件,全方位提升绿色化水平,适时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

2.自评价达到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向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三)县区初审上报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项目真实性、合规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汇总后报市经信局。

(四)市级评审推荐

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根据有关评价标准对各载体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工厂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查,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与监督管理

市经信局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和培训指导,积极推动有关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市经信局配合省经信厅对已评定的绿色工厂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对不符合省级绿色工厂事后监管要求的企业,撤销其省级绿色工厂称号。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相关政策条款,兑现对创建成功的绿色工厂落实奖补资金。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支持绿色园区、企业主体借助上市融资、金融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渠道加快发展。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绿色工厂给予具有针对性定制化的融资支持。

(三)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以“惠企云”平台构建为契机,发布绿色制造服务信息和数据,鼓励发展一批高水平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供技术咨询、评价及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从事标准创制、计量检测、评价咨询、技术创新、绿色金融等服务内容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工作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构建较为完善的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服务支撑体系。

(四)强化企业基础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对有创建条件和意愿的企业提供标准交流、政策法规宣贯、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相关辅导,同时开展节能、清洁生产领域先进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帮助企业完善硬件设施。引导企业从战略定位、管理体系、创新能力等方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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