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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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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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春节留工关怀。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本市“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按外市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本市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招用外市籍人员首次在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新增就业补贴。该政策与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鼓励员工早日返岗。在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间,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包车费用5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鼓励开展共享用工。倡导用工盈余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对有临时性岗位需求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的,根据共享职工人数,按照不少于1000元/人/月标准给予输出员工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强化就业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积极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及时准确掌握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停工复工安排、用工需求状况等信息,及时开展用工指导,积极宣传稳岗留工政策,鼓励企业自身通过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激励员工稳岗留工。精心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丰富招聘形式,完善服务举措,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开展“返乡乐业·就在合肥”就业服务活动,加大返乡农民工走访慰问、政策宣传、岗位推荐、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