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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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股交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是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孵化器。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重点支持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省股交中心设立了专为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托管交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专精特新板”。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经研究,现就组织第七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挂牌企业范围
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 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性、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挂牌。2022年已征集的拟挂牌企业优先挂牌。
三、挂牌企业名额分配
各市摸排符合挂牌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动员、推荐企业挂牌,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
五、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挂牌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后,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2. 拟挂牌企业自主选择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的推荐机构,推荐机构为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等服务。
3. 省股交中心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六、工作要求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做好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推荐工作,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附件1:安徽省“专精特新板”第七批企业挂牌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市 |
挂牌任务数 |
1 |
合肥市 |
30 |
2 |
淮北市 |
3 |
3 |
亳州市 |
5 |
4 |
宿州市 |
5 |
5 |
蚌埠市 |
7 |
6 |
阜阳市 |
10 |
7 |
淮南市 |
5 |
8 |
滁州市 |
14 |
9 |
六安市 |
6 |
10 |
马鞍山市 |
7 |
11 |
芜湖市 |
15 |
12 |
宣城市 |
7 |
13 |
铜陵市 |
5 |
14 |
池州市 |
3 |
15 |
安庆市 |
7 |
16 |
黄山市 |
2 |
|
合计 |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