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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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3年度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芜湖市绿色工厂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推荐对象
符合办法基本要求、企业自评总分达到标准总分70%以上、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工业企业(企业自评表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办法要求,结合产业基础、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评等情况,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市绿色工厂(推荐任务见附件),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市经信局节能科。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
附件3:2023年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任务分配表
县区 推荐企业数 备注
全市 30
无为市 4
南陵县 3
鸠江区 4
弋江区 3
湾让区 4
繁昌区 4
经济技术开发区 6
三山经济开发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