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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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蒲江县人才集聚地十五条申报奖励,具体详情如下,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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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高层次人才来蒲创新创业紧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面向全球招募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来蒲创新创业,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500万元的奖励。支持蒲江籍在外优秀人才回蒲新创办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回乡创业”人才奖励。(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支持高学历人才来蒲就业
对在蒲企业新引进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最高 18 万元9万元的奖励。对新引进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高校本科生,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2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科信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三)支持给予企业引才奖励
对在蒲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本科 1000 元/人、硕士3000 元/人、博士 5000 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奖励。设置人才引进“伯乐奖”,对新引进国内外顶尖、国家级领军、地方领军人才带项目来蒲创新创业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中介组织或个人,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科信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四)支持企业柔性引才
实施“周末工程师”,聚焦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乡村振兴文化创新等方面,发布柔性引才目录,鼓励用人主体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用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对合作成效显著的专家人才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补贴,对开展合作的用人主体给予最高30 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高校院所、人才(团队)等通过“揭榜(岗)挂帅”方式来蒲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补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实施培育提能行动
(五)设立人才贡献奖
围绕高质量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才聚集地,设立了“翁英才贡献奖”,对在蒲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30万元的奖励。设立“乡村振兴优秀人才贡献奖”,对在城乡规划基层治理、农业科技研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农商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20 万元的奖励。设立“蒲江电商杰出人才贡献奖”,对在促进蒲江特色产品线上销售、创新电商营销模式、发展电商新业态方面发挥示范引领性作用的优秀人才《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物流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给予企业育才奖励
鼓励企业申报人才计划,对成功入选成都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符合相关条件的,每入选 1人,给予企业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对入围答辩环节但未能入选,符合相关条件的,每入围1人给予企业最高 5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七)支持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发展
对在蒲企业引进培育的本县企业员工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和“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蒲企业新引进或新培育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最高 18 万元、9 万元的“人才津贴”。对在蒲企业新引进或新培育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 3 万元、6 万元、9万元的奖励。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八)支持实用型人才发展
对通过本县申报,新评定为农民高级技师的农村实用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 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评定为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 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回报家乡、投资家乡发展家乡,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最高 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九)支持文创人才发展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中的各类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到蒲创业,项目投入 50 万元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蒲江申报获评省级及以上文创类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文创类荣誉称号、资格认证,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蒲创办文创企业正常运营,且企业上规或上标入库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场地年租金 100%、单次总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三、实施筑巢引凤行动
(十)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及研发机构
对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新建创新创业载体,按照上级补贴资金的 3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对与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建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按照上级补贴资金的 50%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一)建设技能人才开发平台
对在蒲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企业技能培训中心,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技能领军人才新领(创)办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十二)支持创办名师名医工作室对在蒲新创(领)办国家、省、市级名师(名医)工作室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卫生专业人才 ),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5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四、实施生态留才行动
( 十三)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强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 5000 万元人才专项资金,用于招才引智、人才培育、平台建设、人才服务、要素保障等。同时,加强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问责,切实强化资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十四) 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升级乡村人才公园和人才服务中心等人才服务场景,提供景区观光、高层次人才栖息驿站入驻等服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分层分类协调安排,予以保障。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领军人才,可享受专家门诊、免费体检等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十五) 优化人才安居保障
对落户蒲江且在蒲江全职工作的人才,在蒲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按照《蒲江县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蒲住建发[2021]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购房支持,鼓励人才扎根蒲江。对来蒲求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7天内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服务。(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以上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想要申请的赶紧行动起来吧!对政策不清楚的,可以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