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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申报条件材料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3/6/15  浏览次数:1495

池州市正在组织申报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下面来看看具体的申报时间、条件、材料等指南,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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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4日-7月7日

 

二、申报类别和材料

 

详见《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022年度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和扫描版各一份,并附上电子版)报送至各地经信部门;市直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填写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报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盖章,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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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责权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基本条件

凡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制造业企业及相关企业,均可申报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列为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不得申报本资金。

二、基本要求

(一)共性申报资料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上报文件,市直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发票清单。

(二)个性申报材料

 1.鼓励企业加大技改。2022年度设备投资(成品设备)3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材料:池州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报表;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复印件,设备清单、单张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备注:①申报“鼓励企业加大技改”类项目的,购买设备开具的发票须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②申报“鼓励企业加大技改”类项目,若涉及关联交易,销售方须为设备制造法人企业,且提供第三方设备评估报告。

③“鼓励企业加大技改”类项目根据扶优扶大扶强原则,实行奖补资金总额控制。

2.鼓励企业机器换人。2022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

申报材料:购买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清单、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机器人在企业车间使用的照片(每个机器人1张照片,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电子档需电子照片)。

3.培育5G暨数字经济相关骨干企业。对引进的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等的研发或生产型企业首次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盖章的企业近两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鼓励企业加大宣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补助项目申报资料:当年与央视广告代理机构签定的“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合同和宣传费用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所列评审类项目,按年度进行申报(申报2020年度项目发票开票日期须为2020年、申报2021年度项目发票开票日期须为2021年等以此类推),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1.初审推荐。根据《若干政策》和本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企业需及时将材料提交至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查验申报材料原件,报经县(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县(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加盖公章。

2.申报受理。各地将推荐函,申报项目汇总表和获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审核评审。受理日期截止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科室依照《若干政策》和本指南对申报项目政策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审核结束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将拟支持项目结果报送市财政局。

4.项目公示。拟奖补项目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项目抽查。市财政局从拟支持项目抽取不低于20%的项目,开展项目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书面上报市政府,并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资金拨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兑现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奖补要求

1.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三类项目奖补的一类:

(1)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3)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2.企业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奖补资金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申报基本条件

凡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制造业企业及相关企业,均可申报池州市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类项目。

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列为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不得申报本资金。

二、共性申报材料

1.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上报文件或市直单位推荐函、驻池电信运营企业申报文件;

2. 申报单位资金申请表(附件1);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三、个性申报材料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推进5G网络全覆盖

(1)申报条件:对完成2022年度5G基站建设和设备开通目标任务的市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2)申报材料:提供5G建设任务清单和目标完成建设清单(含验收材料)。

(3)支持方式:对完成年度5G基站建设和设备开通目标任务的市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2.推进5G应用发展

(1)申报条件:突出“5G+互联网”应用场景,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和智能制造等五个行业领域,经省经信厅评定的优秀场景应用案例。

(2)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应用项目方案简介、代表性及推广价值、应用情况及效果、实际应用案例等)、项目资金投入材料、专利/著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申请报告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场景应用情况报告(主要体现实施该5G场景应用主体、供应商、以及实施的目的、内容和效果);

(3)支持方式:奖励优秀场景应用单位10万元。

(二)促进工业互联网建设

3.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

(1)申报条件: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在3A级(含)以上的企业。

(2)申报材料: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报告书;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3A级评估证书;关键设备清单(附件5)及佐证发票复印件。

(3)支持方式:一次性奖补10万元。

4.培育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

(1)申报条件:在池落户的具备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性、行业特色型、专业技术型的平台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②平台应能连接企业内生产设备和管理系统,接入不少于50台工业设备;

③具备不少于10个工业模型,5个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

④具有2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对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根据《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要素》(附件4)和本单位平台建设发展实际,撰写平台申报书(附件6);相关证明及补充材料,包括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投入承诺书、平台建设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平台所服务及接入企业花名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3)支持方式:平台服务企业的年度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服务收入的10%给予奖补,单个平台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招引或培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附件3:2022年度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基本条件

凡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均可申报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评审类项目。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列为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不得申报本资金。

二、申报材料

(一)市综合服务平台每年根据运营情况给予补助项目申报材料:

1.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2.“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

3.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承诺书(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任务自评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活动开展相关佐证材料。

(二)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运维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材料:

1.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2.“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

3.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承诺书(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指标数据采集表(附件5)、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活动开展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所列评审类项目,按年度进行申报(申报2022年度项目发票开票日期须为2022年),每年上半年申报上一年度奖项补助,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1.初审推荐。根据《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和本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企业需及时将材料提交至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查验申报材料原件,报经县(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县(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加盖公章。

2.申报受理。各地将推荐函,申报项目汇总表和获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审核评审。受理日期截止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科室依照《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和本指南对申报项目政策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审核结束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将拟支持项目结果报送市财政局。

4.项目公示。拟奖补项目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项目抽查。市财政局从拟支持项目抽取不低于20%的项目,开展项目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书面上报市政府,并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资金拨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兑现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奖补要求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三类项目奖补的一类:

(1)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3)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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