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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万!2024年湖北省级现代种业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支持额度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4/3/7  浏览次数:681

2024年湖北省现代种业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种业区域平台打造和产业化联合体培育等项目建设。有关申报内容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种业企业做优做大做强

(一)建设要求。着眼发挥种业企业在现代种业产业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科研创新、良种生产加工、良种展示示范和市场营销等能力,促进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领军企业。

(二)建设内容。重点支持企业育种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良繁基地提档升级、冷链物流配套、信息化建设等。

(三)申报范围。从事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柑橘、食用菌种子,种猪、种禽和鳜鱼、武昌鱼苗种育种生产经营的企业。

(四)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须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持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或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申报财政投资规模。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70%,且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 450 万元。

二、区域平台打造

(一)建设要求。按照市场化方式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的种业区域平台,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种业进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招商引资引智、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建设内容。建设种业科技孵化园,完善良繁基地和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设施设备,建设信息化系统,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等。

(三)申报条件。当地政府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有政府出台的专门文件,有真金白银的支持激励政策;产业聚集度较高,有种业企业 10 家以上,有集中连片可供开发使用的种子繁育和展示示范基地 1000 亩以上,示范区内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基本齐全。

(四)申报财政投资规模。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800 万元。

三、种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

(一)建设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决策部署,以联合体的发展壮大带动成员共同富裕为目标,建立健全“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机制,稳步扩大制种面积,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强新品种试验示范,促进良种更新换代和提质增效,示范带动农户共同发展。

(二)建设内容。改善制繁种条件,扩大种子种苗种畜禽供应规模,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培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

(三)申报条件。省级以上涉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财政投资规模。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50 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构和内容见参考提纲(附 1)。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经信、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市(州)农业农村局、经信局、财政局;

(三)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经信、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联合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月 日。纸质件原件一式五份寄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 519 号省农业事业大楼种业管理处,邮编:430070;PDF 电子档分别发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湖北省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机构;

(二)同一申报主体在一个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2023 年已安排省种业产业链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项目实施期从当年 1 月 1 日算起,建设周期 1 年。

对于投资额度大、建设期限长、一年难以建成的重大项目,可将当年能完成的建设内容拆分单设项目申报,但不得与其他财政投资建设内容重叠;

(五)2024 年现代种业产业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总数不超过 13 个,请各地对拟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不符合申报程序、不具备年度实施条件(用地、环保等方面),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不予受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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