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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元,2024年湖北省生猪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要求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4/3/7  浏览次数:653

2024年湖北省生猪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要求指南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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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内容

2024 年度省级生猪产业链奖补资金 4000 万元,围绕《湖北省生猪产业链发展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支持壮大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攻关、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等项目建设。

(一)壮大龙头企业项目。支持对生猪产业链建设带动、引领、示范作用大,强链、延链、补链效果明显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6 个,每个安排资金不超过 500 万元。

(二)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支持企业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对重点环节关键技术开展科技创新攻关,实现技术突破,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总数不超过 3 家,每家安排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支持对我省生猪重点区域公用品牌进行策划、包装、推介,打造精品名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3 家,合计安排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

(四)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结合鄂政办发〔2021〕31 号文件规定与实际情况,支持生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超过6 家,每个奖补 50 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湖北省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与生猪产业相关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主体均可申报。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依法纳税、财务审计、统计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原则上同一项目主体只能申报一项。

(一)壮大龙头企业项目。解决生猪产业链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矛盾、瓶颈制约,支持近年来企业已建成或 2024 年在建、拟建并可于年底前完成的生猪产业链项目,应涉及猪病防治、生猪养殖、屠宰、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中的至少一个环节,倾斜支持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业联盟等方式,补齐生猪产业链严重短板项目,提升产业链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申报企业应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部分发展潜力大、行业细分领域成长性好的规上企业。

申报项目应对地方生猪产业链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或示范作用,项目投资额在 1500 万元以上。申报屠宰精深加工类的企业,项目总投资应在 5000 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比例应在 70%以上。

(二)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科研攻关基础和平台,具有解决生猪产业链发展“卡脖子”问题的能力和实力,与合作攻关的科研机构等单位有明确科技攻关方案。重点支持生猪育种、肉制品加工、疫病防控等项目。申报主体每年科研投入资金达到 1000 万元或占公司年收入 3%以上,对于科研技术先进、成果行业领先、具备良好开发前景的项目,企业投入资金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奖补资金额度。项目主体应有面向市场的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方案。

(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申报主体为策划我省生猪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并与打造的公用品牌密切相关,当地政府积极支持。如申报主体为文化传媒企业,应为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展品牌宣传打造经验,与国内生猪大市场能够有效对接,对我省生猪产业较为熟悉。鼓励市(县)政府以承诺等形式开创性打造生猪区域公用品牌,并配套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打造的品牌应为传统知名的有影响力的生猪品牌。

(四)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申报对象为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条件、程序等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和申报的通知》执行。

三、申报程序

项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竞争申报。

(一)各申报主体向县级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立项申请,由县级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核实后报市(州)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二)市(州)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负责汇总梳理辖区内申报的项目,审核后报省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

(三)由省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生猪产业链项目库。

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直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可直接报送省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审核。

四、资金支持

(一)省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方案,经链长审批后报请联席会议办。确定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拟支持项目清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根据联席会议审定和省政府审批事项,及时下达资金。

(二)省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定期调度资金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提交《2024 年省级生猪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详情见附件)。各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科技创新攻关类项目,企业要报送自身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等的投入资金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品牌打造类项目,要报送详实工作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申报主体自筹资金应不少于奖补资金额度;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项目,要报送具体建设内容等。各级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各地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好的项目报送上来。

(三)请市(州)生猪产业链工作专班按时将辖区内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 6 份寄送省自然资源厅,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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