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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励申报条件及政策内容

文字:[大][中][小] 2022/12/13  浏览次数:1219

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励是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组织的针对江北新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创业服务奖励类项目。以下是关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励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政策内容。欢迎咨询以下热线了解兑现奖补的详尽内容。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励申报条件

1、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通过市级以上认定或备案;

3、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励内容

1、每培育出1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所在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5万元,对单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此项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每培育出1家企业登录“新三板”,奖励所在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0万元;

3、每培育出1家企业登录沪深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奖励所在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30万元。

4、在孵企业和入驻项目获得天使轮和A轮融资,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1%奖励所在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被本市企业(非控股母公司)收购可参照执行)。单个企业(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单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此项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5、对单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备注:同一企业只能作为一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奖励依据,并原则上应注册在对应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内。企业在孵期间或者毕业后2年内(仍应继续注册在江北新区)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及实现上市的,均作为对应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培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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